1.负责起草建立学生资助制度,完善助学体系;
2.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困难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3.负责助学贷款的审核及协助发放、贷后管理和诚信教育等;
4.负责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和退役学生学费减免的材料审核、信息报送及发放等工作;
5.组织开展各类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评审,做好各类资助金发放工作;
6.负责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开辟和管理勤工助学岗位;
7.组织开展资助育人活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回访、走访慰问等工作;
8.建立和维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9.受理学生资助工作中的异议与投诉;
10.完成其他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相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