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学院有哪些学生资助项目?资助金额有多少?
答:学院已建立以国家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和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等为辅,社会资助为补充的多格局、多形式结合的助学体系,全面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具体资助项目与资助标准如下:
(一)国家资助(含重庆市政府资助)
1.生源地助学贷款(含重庆市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每人每年可贷学费+住宿费,最高8000元(重庆籍建卡、低保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贷得全部学费和住宿费)。
2.国家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励金额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为4300元、二等为3300元、三等为2300元。
3.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包括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退役复学或入学学费减免、退役士兵入学学费减免。补偿或减免标准每年最高为8000元。
4.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补偿或代偿标准每年最高为6000元,共计不超过18000元。
5.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一次性补贴800元。
6.三峡移民学生教育资助:每年资助1000元。
7.其他资助:按相应规定执行。
(二)校内资助
1.院级奖学金:分为四个等级,特等为3000元、一等为2000元、二等为1500元、三等为1000元。
2.新生圆梦助学计划:资助大一学年的全部学费和住宿费、一次性补助生活费2000元。
3.学费减免:分为三个档次,一档减免申请学年的全部学费、二档减免5000元、三档减免3000元。
4.困难补助:分为三个档次,一档补助4000元、二档补助3000元、三档补助2000元。
5.勤工助学: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固定岗位每月报酬为400-600元,临时岗按上岗工时计算,每小时报酬为12元。
6.其他奖励:专业技能竞赛奖励等,按学院学生竞赛成果奖励办法执行。
(三)社会资助
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院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及其他资助。资助标准按与捐资方签定的协议执行。
学院同时开通了入学“绿色通道”,为无力筹集学费、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先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入学后,核实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给予不同形式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