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制订学校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及近(中)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单位做好档案立卷与归档工作,组织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
4.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学校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5.负责档案数字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6.按规定开展档案的利用、服务及开放工作,做好档案编研、出版档案史料等工作。
7.做好学校档案资源的安全保护和管理工作。
8.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好档案的文化育人功能。
9.开展档案工作的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10.全面负责档案库房的管理工作,做好“十防”工作,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检查电器设备和消防设施,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11.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