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23年秋季学期重修教学任务录入已结束,本次重修根据重修报名人数分为开班重修与辅导重修。为确保重修教学顺利开展,保障正常教学秩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时间安排
重修授课时间为第10周-13周课余时间,具体安排见附件1。周一至周四业余时间:第5节(12:30-13:10)、第10节(17:30-18:10);周五下午第6节至第12节(12:50-18:00);周六、周日全天(参照周一至周四正常授课时间)。
二、课表查询
授课教师可通过个人课表或重修教学任务安排查看课程安排;学生通过个人课表或重修报名端口查询相应的重修课程安排。
三、课程考核及成绩录入
授课教师于12月3日前完成重修课程考核工作,并于12月6日前通过教务系统提交学生重修考核成绩,同时将重修课程学生考勤记录、授课计划、教案、考核方案、任课教师签字确认的学生成绩表等教学资料交开课教学单位存档备查。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做好重修教学准备工作督查,通知授课教师根据重修安排完成教学任务,组织开展考核,按时提交重修成绩以及相关教学资料。
2.各二级学院通知辅导员按照《重修学生名单》(附件2)逐个通知学生重修安排,督促学生按时参加重修教学、完成学习任务及考核。
3.联系人:王蕾,联系电话: 61968217。
附件:1.2023年秋季学期重修方式安排表
2.2023年秋季学期重修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