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你要永远跟着学校走,继续支持学校,一刻也不要离开学校,弟、妹也交给学校!”红岩英烈王朴,1948年4月27日被捕,1949年10月28日牺牲于重庆大坪刑场。这是他让狱中脱险难友给母亲金永华带去的口信,口信中说的“学校”,指莲华学校,实际指的是地下党组织。在临近生命的最后时刻,王朴将自己未竟的事业寄托于党和母亲等人。世人用16个字概括了这对母子的英雄事迹:富家子弟、革命母子、毁家纾难、资助革命。
金永华、王朴母子
王朴原名王兰骏,于1921年出生于原四川省江北县(今重庆市渝北区)一个富裕家庭。1944年夏,他改名王朴考入当时设在北碚的复旦大学新闻系。在这里,他逐步树立了共产主义信仰,并逐渐受到中共中央南方局的关注。
王朴
1945年初,为了落实党中央开辟农村工作据点的指示精神,南方局青年组动员有条件的青年党员前往农村开展党的工作。王朴积极响应号召,决定放弃学业回到家乡开展革命工作。
1945年7月,王朴回到重庆江北。每次他从城里回到江北家中,总是给母亲带去一些进步书刊。母亲金永华在儿子的影响下,逐渐对这些进步刊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她经常把共产党的《新华日报》和国民党的《中央日报》对比起来看。通过现实比较,对政局和时事有了许多自己的看法。
为了使农村革命工作有合法的掩护和活动场所,地下党组织向王朴提出,希望王朴利用他母亲在当地的影响和财力在老家江北静观为地下党举办一所学校,一来可以为地下党领导干部提供公开合法的教职身份,二来也能为地下党到农村工作的同志提供掩护场所,为开展农村工作提供支持和便利。
王朴向母亲金永华开了口,金永华虽不是共产党员,但十分开明。她听说王朴要办学校,认为这是为社会做好事,于是爽快地答应了这个要求,很快便斥资在复兴乡逊敏书院旧址上创办了莲华小学(后改为莲华中学),后来又接办了从天津内迁至重庆的志达中学。作为党组织在江北的农村工作据点,这两所学校由金永华担任学校董事长,王朴担任校长,很好地掩护了一批地下党员和进步人士,并成为地下党的活动场所。
莲华中学旧址
当年的志达中学
当时的莲华学校,在一个小山坡上,周围杂草丛生、田土荒芜。王朴和老师们一起亲自动手开荒填土,布置教室,平整操场,修建厕所。王朴出资办学,使得许多穷苦孩子有了求学的机会,莲华学校不少家境贫寒的学生,不仅不用缴学费、书费,甚至连伙食费都免了。
经过办校建点的培养和考验,王朴于1946年冬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次年2月担任中共江北县特支委员,9月出任中共重庆北区工委宣传委员兼管统战工作。
随着我党地下活动的不断开展,党组织的经费短缺问题开始逐渐显现。王朴主动请缨,承担了经费筹措工作。为动员母亲向党组织捐赠财产,王朴表明了自己的共产党员身份,并拿着中共中央发布的《土地法大纲》给母亲看,极力劝说:“解放了,就要进行土地改革……母亲可以把田卖了,换成金条,借给共产党使用,解放后由共产党、人民政府悉数还给您。”
数年的时局观察和思考已经让金永华认定了只有共产党才能解脱人民的苦难,振兴中华民族。经过深思熟虑和激烈的思想斗争,她最终决定支持儿子的想法、听从他的建议。从1947年秋至1949年,金永华和王朴陆续变卖了家里1480石田产和市区的部分沿街房产,折合黄金约2000两,全部交给党组织作为革命活动经费。
尽管王朴对革命事业如此“大方”,对自己却十分地“刻薄”,一直过着清贫而简朴的生活。据同事回忆,1946年2月的一天,他跟随王朴去莲华小学。从重庆到学校所在地,要步行八九十里山路,一般情况下有钱人都坐滑竿,王朴却坚持步行,一路上与同行的老百姓边走边谈。途中饿了,他们就在路边小店要了两碟小菜和干饭,王朴似乎早已习惯这样的饭菜,大口大口吃得津津有味。两人一直走到傍晚时分才走到学校。穿过学校的天井,经过一间教室才是王朴的卧室,当时王朴新婚不久,可新房陈设却极为简陋,值钱物件仅仅是一张木床,连床上的被褥也是半旧的。
王朴动员母亲变卖家产的举动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议论。为了避免外界猜疑和不必要的麻烦,王朴对外解释说,自己在城里做生意需要大量本金。此外,根据党的需要,金永华和王朴还秘密创办了南华贸易公司,继续为党的工作提供长期经济支持。
1948年4月27日,因叛徒出卖,王朴不幸被捕。在狱中受审讯时,王朴一口咬定被人诬陷。敌人除了给他冠上“以物资助匪”的罪名外,并无足够可靠证据,所以不得不“劝导”王朴:“像你这样的家庭、这样的社会地位,为什么要跟共产党呢?”无论敌人怎样威逼利诱,王朴仍不为所动。最后,王朴被列入有重大案情的政治犯名单,转囚于白公馆监狱。
1949年10月28日,王朴在大坪刑场英勇就义,终年28岁,儿子王继志才刚刚两岁。
王朴烈士故居
王朴的鲜血,让金永华彻底认清了国民党当局的反动本质,也进一步认识到了共产党的先进性与人民解放事业的伟大。从那一刻起,她便下定了决心要将儿子为之付出宝贵生命的事业进行到底!
王朴烈士之墓
一个多月以后,重庆解放,党和政府决定向金永华如数归还其捐赠的2000两黄金。当市里的同志带着银行存票,前往金永华家中的时候,她却坚决拒收,并说出令人动容的“三个应该不应该”——我把儿子交给党是应该的,现在要享受特殊是不应该的;我变卖财产,奉献给革命是应该的,接受党组织归还的财产是不应该的;作为家属和子女继承烈士遗志是应该的,把王朴烈士的光环罩在头上作为资本向组织伸手是不应该的。不仅如此,她还谢绝组织照顾她残疾的女儿和领养烈士抚恤金。
此后,金永华一直致力于社会福利事业,在自己家里的两栋楼房办起了儿童福利院,而自己却住在只有几平米的过道小屋里,后来她还把互助会的房间2栋和积累的3万多元钱全部捐赠给了重庆市妇联。
1984年5月,金永华入党时留影。
1984年5月,84岁高龄的金永华如愿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入党后,她对儿子王容说:“现在我可以放心地去见你三哥(王朴)了。”王容也曾感慨:“受三哥影响最深的一个人就是母亲。” “父亲引导祖母走上革命之路,她经常给我讲父亲的事迹,教导我永远跟党走,做对社会有用之人。”王继志回忆。
王朴烈士与其母亲金永华的塑像(位于渝北中学)
光荣的儿子,伟大的母亲!金永华、王朴母子一生坚定信念、甘守清贫、无私奉献,用热血和生命书写了对党的无限忠诚与热爱,这正是共产党人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忠诚担当的最好榜样,已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上鼓舞广大党员干部战胜各种艰难险阻,不断走向胜利的强大内生动力和宝贵精神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