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申请、民主评议小组评议、经济管理与公共事务学院认定工作小组评审,现将2021年评优评先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4日(共3天)。
如有议异,请于2021年10月14日前以书面形式反应。
反应方式:提交至邮箱812528187@qq.com或厚德楼319办公室。
经济管理与公共事务学院
2021年10月12日
附件:(右键另存为)
2021年评优评先名单公示-经管院.zip